為維護師生赴陸交流安全及落實教育部相關規定,請本校教職員生辦理或參與赴中國大陸教育交流活動時,配合下列事項:
- 赴陸交流應遵循法令規定,秉持對等尊嚴原則辦理,並留意兩岸情勢及相關風險。大陸委員會目前將中國大陸及香港、澳門旅遊警示列為橙色,建議避免非必要前往。
- 教育交流活動須完成登錄:
- 以學校名義辦理或學生赴陸交流(含實體及線上),以及陸生來臺交流活動,應於活動開始前1個月完成登錄,並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事後回報。
- 如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資訊(含實體或線上),應於公告前或公告後3日內完成登錄。
- 學生自行參與赴陸交流活動(如由校外機關、社團、基金會或民間團體辦理),或校內教職員生自行招攬學生赴陸交流者,應主動向學校回報,以利依規定辦理登錄。
- 辦理或參與赴陸交流活動時,應審慎評估活動主辦單位、目的、行程及內容,避免涉及政治性活動或配合陸方宣傳;對於提供全額免費、落地接待等邀約,應提高警覺。
- 教育部將定期及不定期查核各校登錄情形,請各單位確實配合辦理。
赴陸教育交流登錄平台: https://webap.rusen.stust.edu.tw/Rusenshort/Login.aspx
如需登入平台密碼或有相關疑問,請洽大陸事務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