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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說明宣導

自108年12月1日起以學校名義組團赴大陸地區之學生教育交流活動,包含體驗學習、實習、志工服務、訪問研習、姊妹校交流、教育專題訪問交流、學生交流及其他赴陸交流的實體活動,均需至「教育交流活動」平台登錄。 109 年12月起,若以視訊會議等方式與大陸地區進行交流活動,亦為「教育交流活動」登錄範圍。(若前往的交流活動僅有校內人員或老師,無"學生"參與活動,則免填報。)以上相關詳細內容請參酌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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